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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主考院校自考学位申请原则

发布时间:2021-05-21 08:36  点击次数:

一、报名条件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在学时期所学课程全部合格,且三门学位课均匀成果应到达70分,其间每门课的成果不得低于65分;2.经过广东省学位外语考试者,或在2005年6月前经过英语四、六级考试者。以上条件一起具有,方可申报学士学位。

二、申报资料以学院为单位,在2020年5月31日前按《学位请求资料填写手册》(附件三)填写并上报以下资料:

1.学位请求名册、学位基本信息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如有名字、身份证信息更改的,或学历信息与学位信息不符的,要以书面报告说明(附件四),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2.《学士学位请求与审批表》一式两份,各学院学位委员会签署定见,并加盖学院和学院委员会主席印章;

3.2寸近期免冠蓝底彩色相片1张(与毕业证相片共同)、电子相片(以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图像文件像素尺寸210*150,巨细在10k以内)

;4.本科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英语四、六级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送交审阅,申报资料应按名单顺序排放。

三、注意事项1.学位申报作业实施逐级负责制,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位申报作业,加强学位办理,务必仔细核对毕业生数据与学位数据,保证抄送各项信息数据无任何过失。

1.凡数据审阅上报后不得作任何修正,不具有申报学位条件的学生,各办学单位不得申报;

2.各单位核对学位信息无误后,打印学位请求名册,单位分担持续教育作业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持续教育学院成教部存案;

3.各单位务必依照规则时刻抄送各类学位资料。逾时,我院将不予接纳任何学位信息及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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