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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 有关自考“财政与税务实践”报考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10 17:10  点击次数:

广东财经大学 有关自考“财政与税务实践”报考的公告

2019年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财税实务自学考试已经开始。现宣布:

税务专业自学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

6月27日前:审核考生课程通过情况;

7月1日-2日:经考试符合条件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加盖执业单位公章的执业录取通知书。

9月12日前:培训讲师向继续教育学院提交实习报告实习日记和成绩单。三是相关要求实习报告的题目由考生自己决定。实践报告主要以财税税税务代理业务为主,主要了解和掌握财税政策征稽发票管理等。四级绩效考核五级评分体系:优-良-中-及格-不及格。5注意以下事项:考生报考并安排培训导师后,因个人原因放弃或培训不合格的,批次结束后不得继续培训指导,重新报考并按公告支付费用我院出具的财税执业登记流程。6收费标准:财税实习报告实习评估培训指导学费:500元/生。联系方式: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路21号财务:2号综合楼607庄先生7广东财经大学经济学.doc

2:实践验收信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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