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主页 > 疑难解答 > 报考须知 >

广东省自考转考办理须知

发布时间:2021-02-09 10:11  点击次数:

广东省自考转考办理须知

调出市将考生的准考证和课程资格证通过电脑核对调出,并在考生填写的省调出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市公章。

调剂市将省调剂申请表和省考生登记卡原件两份盖章上报省。

根据各市上报的省调申请表,省自考办将通过电脑核查和调出处理,向调出的省自学考试颁发省调成绩证明,并在考生填写的省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省调成绩证明检验专用章。

省将省调剂申请表复印件及考生原省考生登记卡寄至省或随身携带。

考生凭省自考办颁发的绩课程资格证书或调剂档案材料到省自考办申请,并填写省自学考试调剂申请表一式三份。

省自学考试对调剂档案进行审核,并在考生填写的省自考办调剂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省自考办考试专用章。

省自学考试将外省调剂的档案材料和加盖公章的省自考办调剂申请表一式两份提供给调剂市自学考试,课程证书由考生妥善保管。

考生应持省提供的调剂材料和课程证书前往调剂市。课程证书经自学考试审核后,考生应妥善保管,毕业时使用。

外省原课程资格证书;

省级自学考试课程资格证书由省级资格证书转换而成。转换后的课程证书应手工书写,并在录取号下方注明调出省份名称,加盖省专用章。

调剂考生取得新准考证号后,每年511月将填写新准考证号的省调剂申请表一份交省有关部门,另一份交市计算机室处理后与考生一起归档其他转移材料。

省自考办计算机办公室根据省自学考试调剂申请表更改考试状态。你知道吗

免责声明:文章《广东省自考转考办理须知》来至网络,文章表达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文章版权属于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本站站长处理!

TOP

x
x